浙江黄岩区法律援助行动为24万农民工保驾护航

2014-01-24 14:13   浙江省司法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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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黄岩24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区开展“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专项行动。

为保障黄岩24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区开展“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专项行动,拓宽申诉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跟踪服务,积极构建覆盖全区乡镇(街道)、企业、村,以维护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利益为立足点的法律援助网络。自活动开展以来,该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51件,解答帮扶农民工3047余人次,讨回欠薪、挽回各类损失共计637余万元。2013年度,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其主要做法有:

一、人性化服务,打造“贴心”法律援助

一是构建网络,提供点多面广的法律援助。依托全区19个基层司法所建立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大相关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在永高塑料发展有限公司、得力佳文具有限公司及人才劳动力市场、劳动仲裁院等地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初步形成覆盖全区的街道(乡、镇)、企、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方便农民工就地就近咨询、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健全机制,开展简便快捷的代办服务。出台《关于全区司法所加强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对接工作的意见》,实现服务项目“联合办公、一门受理、全面覆盖”。开设代理窗口,统一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明确具体承办人进行全程代理,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的,由代理人员全程负责代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办理结果。2013年,共受理完成代办案件52件,惠及200多名农民工。

三是创新举措,开通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多部门联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群体性农民工讨薪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给予“特事特办”,缓、减、免受理费用;对农民工申请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的案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援助律师;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先予受理,事后补办手续。2013年,共为62名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时限缩短50%以上。

二、专业化服务,打造“暖心”法律援助

一是进村入企,宣传服务暖人心。将宣传阵地延伸深化至个体、企业、工地、社区一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厂”活动。同时,推出“农民工学法用法主题日”、“农民工法律援助接待日”、“春节期间农民工欠薪维权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2013年,共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近40场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965人次。

二是结对帮扶,贴心服务暖人心。巩固提升现有村级法律顾问便民服务工作框架,推动律师与社区、村居签约结对,负责承办结对范围内的法律援助案件。构建完善“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方便农民工就近、就地申援,做到应援尽援。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争端,积极引导走调解程序,简便快捷地解决争议。目前已有300家社区、村居与律师签定结对帮扶协议,办理农民工维权、调解案件100多件,成为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的有效途径。

三是全程相伴,跟踪服务暖人心。实行承办人员办理和跟踪服务捆绑责任制,确保每一起法援案件都有一名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案件办理、协调沟通职能部门、调查听取受援人意见建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协助律师办案,向受援人解疑释惑,如发生因承办人原因影响案件办理的,在征求受援人意见后,帮助更换承办人。2013年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案件办理监督80多人次,无发生承办人员违规办理现象。

三、后勤化服务,打造“安心”法律援助

一是加强人才经费保障。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承办维权案件,目前已有30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主动加入志愿团为农民工服务。同时,加强政策和资金倾斜,制定完善《黄岩区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发放办法》,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发放程序,并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13年度拨付专项法律援助经费26万元,有效地增加了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积极性。

二是加强落实执行情况监督。该区确保已生效的仲裁民书、法律文书执行落实到位,对拒不执行的法援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建立重大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采用电话、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农民工对案件办理进程、时限、结果的满意度,查找问题,总结完善。2013年度共开展回访40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投诉举报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和投诉举报制度,每季度集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加强整改落实。2013年共审查法律援助案卷352份,通报检查结果4次,提出整改措施18项,未发生违规操作案件,全年实现法律援助案件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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