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社会工作是民国时期发展得最好也是最为成熟的社会工作实务类型。成立于1921年的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是国内最早实现建制化的社会服务机构,而且为其他医院培养了大批社会工作人员,如济南齐鲁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重庆仁济医院、上海仁济医院等等。宋思明是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的资深工作人员,他在总结自身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同事邹玉阶合作完成了《医院社会工作》一书,由中华书局于1944年出版。几乎与此同时,宋思明还出版了其个人的另一本著作——《精神病之社会的因素与防治》,为建立我国的医院社会工作体系和精神病社会工作体系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本文就以《医院社会工作》一书为蓝本,并结合其他专家学者的论述,简单地叙述一下宋思明的医院社会工作思想。
医院社会工作的性质和功能
关于社会工作的性质,宋思明界定说:“医院社会工作,系社会工作之一种。”同时又指出:“因其所服务者,非为团体,而系以病者个人为对象,其所解决之社会问题,亦系因疾病而发生之社会问题,不过因问题性质不同,而解决此问题之方法亦随之而异。①
宋思明给出的这个定义,实际上在说明医院社会工作与一般社会工作的共性和个性关系。医院社会工作肯定属于社会工作的一种,即也是为解决人们所面临的社会问题而产生的,同样也要使受助者恢复其社会功能。但是,医院社会工作还有其个性特征,亦即以个案工作为主,且此种个案工作纯粹是由疾病而发生之社会问题引起的。宋思明对医院社会工作性质的界定,对于今天重新开展的医院社会工作仍有重大的启发意义。医院社会工作必须以个案工作为主,并针对因疾病而发生的不同类型的社会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
对于医院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宋思明是从反驳当时社会上流行的“生物医学”模式而发的。“一般人以为医院之设立,系为疾病之治疗,无需添设一医院社会服务部,以增加医院之经费。讵知人之患病,无论其为贫富,病之本质即为一社会问题。其贫者因疾病丛生而愈贫,愈贫而无力讲求卫生及获得适宜营养,则愈易患病,患病后种种社会问题即随之发生。如此循环不已,乃成社会上之一极大问题。即富者之患病,因其经济宽裕,自表面观之,似无若何问题。但一人因疾病缠绕,其本人即由生产者变而为社会之附庸,社会本身直接间接已受其影响。至于因疾病所引起家人精神上之不安,更无论矣。”②
把宋思明的这段论述与同在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工作过的吴桢的论述比较一下,可发现有着共通之处:“任何一个医院如果只是设备精良、管理先进、医疗水平高,而没有社会服务部的设置,就不能称为第一流医院。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是1921年建立的,有了它,协和医院的组织结构算是完备了。这是因为现代医学认为任何一种疾病,特别是慢性病,如心脏病、肺病、胃病、精神病等的发生,显而易见地受心理的、情感的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就是皮肤病也与心理状态、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对于疾病的治疗不能‘头痛医头、脚痛治脚’,也不能‘见病不见人’,而要对疾病进行综合治理。社会治疗是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③显然,吴桢的论述比宋思明的论述更进一层。
既然都已认识到医院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对其功能的界定就有了充分依据。宋思明将医院社会工作的功能归结为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医院社会工作为医院治疗之一部;二是医院社会个案工作员系医院与病人中间之媒介;三是医院社会工作能使病人完成治疗;四是医院社会工作能将医生之计划付诸实行;五是医院社会工作乃为“久病”及“残疾”病人之唯一依靠者;六是办理病人调养工作;七是医院社会工作能减低医院经济负担;八是医院社会工作能使医院行政组织得以改善,以适合社会之环境;九是保护个人及团体免受传染病之危险;十是医院社会工作系用一种个案工作方法,以谋种种问题之解决;第十一,医院社会工作并可解决许多有关之社会问题,因为疾病系社会病态之一种。④
医院社会工作的组织联系
医院社会工作要取得理想的效果,一方面需要健全内部组织,以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外界的联系,以改善工作效果。
医院社会工作需要专业部门来承担,一般是设立社会服务部,由院长直接领导,社会工作员与医生享有同样的权利,这是宋思明总结国内多个医院社会工作机构的情况得出的结论。宋思明将医院社会服务部的结构设计为:
主任1人,综理该部一切行政与指导工作,及对内对外一切事宜。以在大学或研究院研究医院社会工作,并于毕业后曾从事此种工作二年以上,见识远大、品高德重者为合格人选。
副主任1人,辅佐主任办理一切事宜,多注意指导工作,应与主任所受训练相同。
监督员若干人,自己实地担任一科社会工作,并负责指导一部高初级社会工作员。最好是大学修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修其他社会科学而对此工作感兴趣者亦可,但都要在本部工作4年以上。
高级工作员,担任一科社会工作,并辅佐监督员指导初级工作员之社会工作。学识应与监督员相同,须在本部工作两年以上。
初级工作员,不宜自己担任一科事务,而以随监督员及高级工作员工作为宜,二年后始可相继升任。
秘书1人、书记员若干人,专司来往文件、抄写、打字,及其他呆板工作。⑤
宋思明所提出的医院社会服务部的结构,其实就是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的翻版。该部最后一位主任张中堂的回忆文章,也写出了与这个设计及其相似的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并说宋思明是服务于眼科的社工。⑥除了对医院社会服务部的结构做了说明以外,宋思明还对社工人员的分配进行了简单说明,他的意见基本上是按照医院的诊疗科室设置分工配备社工人员,有的社工人员可以服务于两到三个科室。
至于医院社会工作要与外界加强联系,宋思明认为主要是出于一般社会工作原理。“任何社会问题发生,绝非因一单纯之因素而起。而每一社会工作机关之设立皆限于一二种单纯之功能,无法适应所有之问题。故欲解决一社会问题,非某一社会工作机关所能独力解决,医院社会服务部每日所遇之病人,其社会问题正如前章所述,种类非一。除医药部分外,其余者亦有赖于其他社会机关之合作。”⑦宋思明阐述的各社会服务机构密切合作的思想,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在进行有关制度设计时,一定要照顾到全面,方能收到良好的工作效果。
医院社会工作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步骤
从工作对象上看,医院社会工作的内容取决于病人所遇到的社会问题。宋思明将与病人有关的社会问题仔细开列出来,共有21类,虽然现在看来这些问题有明显的重复之处,但确实是制约病人康复(包括社会康复)的主要因素。最为难能可贵的是,他还按照内科、小儿科、骨科、耳鼻喉科、眼科、瘤科、皮肤科、妇产科等分科顺序,分门别类地讨论了每一科所常见的社会问题,为实务工作者提供了切合实际的参考资料。根据这些常见的社会问题,宋思明界划出了医院社会工作的内容,并将其分为前期工作、后期工作与其他工作3类。
1.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指在外堂(或称门诊处)的工作,具体包括:(1)指示初来就诊者之迷途;(2)转科,即从一个专科转到另一个专科;(3)解释疾病,即帮助医生向病人解释病情;(4)辅助行政部分;(5)介绍至其他医院;(6)介绍病人至其他社会服务机关;(7)完成治疗工作;(8)解释社会问题;(9)免减费事项;(10)办理住院事项;(11)候床位事项。⑧
2. 后期工作:后期工作是指病人住院后和出院后的工作,具体包括:(1)病人住院时社会工作员应从事之工作;(2)记录工作;(3)解释病情工作;(4)办理不听劝导请求出院事;(5)出院之安置;(6)临时问题之解决;(7)职业治疗,即为病人出院后更换职业做准备;(7)随访工作;(8)附办调养院工作,主要是针对一般贫苦病人来院复诊服务;(9)介绍工作事项;(10)觅取家庭亲友之合作。⑨
3. 其他工作:其他工作就是为对实习生的培训工作,对外预防医学知识的宣传工作,以及接受其他机关的委托调查工作和研究工作。
从上面开列的工作内容看,医院社会工作是相当琐细而繁重的,这也是医院社会工作者需要不断加强自身职业修养的理由所在。而要完成这些琐细而繁重的工作,尚需要有一套严格而科学的方法与步骤。宋思明把医院社会工作的步骤划分为调查工作、诊断工作、确定计划、社会治疗、善后处理等5个阶段,并且对每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作了详细说明。本文不讨论医院社会工作的实务过程,因而不再对这部分内容进行引述,有兴趣的读者可参看原著。宋思明特别用了一章的篇幅来讨论个案记录的问题,从中可见其对个案记录的重视程度,也间接说明个案记录之于医院社会工作的重要性,这是我们应该提起高度注意的地方。
医院社会工作的服务守则
医院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门职业,需要专门人才来做,也有自己的职业伦理。宋思明特别谈到了医院社会工作员的养成问题。他说,从事医院社会工作需要多方面的知识,但是在学校里只能学到教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医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则不易学到。因此,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医院社工,还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充实自己。
为了说明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充实自己,宋思明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做了实例:“当初入医院工作时,深感对医学名词、一般疾病情形、病人心理之隔阂,感觉困难。但著者并未因此灰心,嗣由于部主任之安排,常请各医科教授讲演,藉以增加许多知识。同时于每日暇时阅读病案,对夙不熟悉之医药名词,即翻阅医药词典或向主任或医生请益,并于医生巡视病房时随同听讲。于开个案会议时,亦可学习医学术语。医生在外堂及病室检查病人时,著者亦随同看视。因此,对病情亦可逐渐略知其梗概。并为多多明了各科之情况,乃每隔相当时日,即改换一科工作。如是在五六年后再与医生谈话及谈病案史,已无若何困难。即对于疾病,观其病情,即于诊断、治疗、预测获知一二。不过当时仍感困难者,即对病人心理之测验与精神病学尚无把握。其后遂要求转入脑系精神病科,在一附属精神病院内从事社会工作五年之久,终日与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家相往还,学习心理测验、精神病检查。因之,对于心理之测验、态度及动机情感等之研究,精神病之诊断治疗,精神分析之方法并有所心得。其新由学校至医院社会服务部工作者,亦可采用此种方法,俾得逐渐养成其应有之学识。”⑩
由于当前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尚未明确设立医院社会工作方向,宋思明的经验对于新入职的医院社工来说,不失为一个良好的训练方法。
宋思明在1949年第205——206期《教育与职业》杂志发表了《从事伤残重建工作所得的经验》一文之后,他的名字就再没有出现在任何一家杂志上,他本人也不知所踪。希望有志于医院社会工作的同好,留心查阅一下宋思明的信息,以为我们重印《医院社会工作》一书做些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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