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在中国:民国时期社会工作的引进和发展

彭秀良 2014-03-19 15:02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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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既是指一种运用专业技能和知识帮助社会成员克服生活障碍,增强社会生活能力,提高生活质量的社会服务工作,又是指从事这类服务的一种专门职业。

社会工作既是指一种运用专业技能和知识帮助社会成员克服生活障碍,增强社会生活能力,提高生活质量的社会服务工作,又是指从事这类服务的一种专门职业。社会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它是伴随着工业革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而产生的。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西方社会工作进入专业化、制度化发展阶段,专业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个案工作方法、小组工作方法和社区工作方法相继形成,社会工作的理念也为社会所接受。我国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和实务,并且在社会工作的建制化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取得了本土化的初步经验。本文就来介绍民国时期社会工作的发展概况。

是谁将社会工作引进中国的

是谁最早将社会工作引进中国的呢?就我们目前掌握的历史材料来看,最早将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模式引入中国的是北京基督教青年会干事、美国人步济时(John S.Burgess),他于1912年创办了北京社会实进会,目的是组织学生参与基督教的社会服务工作,以改造社会和救治中国。尽管在此之前已有留学归国的朱友渔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讲授过相关课程,但是没有形成体系,也没有开展过实践活动。

步济时1883年出生于美国一个城市平民家庭,父亲是长老会的长老、男青年会的积极分子。步济时在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时积极参加学生志愿者活动。1905年毕业后短期在奥布林神学院学习,随后到日本京都男青年会教英语。1907年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社会学,1909来到北京。步济时来华的动机是为基督教青年会工作,并非发展中国的专业社会工作。但他很看不惯在华外国人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和生活,而当他开始接触中国的大学生活时,他感到发现了一个从未开采过的金矿,他认定中国未来的命运就掌握在这些年轻人的手中。于是,他广泛地接触青年学生,并引导他们关注现实中的社会问题,积极投身于社会服务事业,并推动成立了北京社会实进会(在1914年6月获得内务部批准)。

步济时在1914—1915年间指导北京社会实进会的学生进行了近代中国的第一个社会调查,是关于关于北京人力车夫生活与工作状况的调查。此后,北京社会实进会还对北京的教育机构、监狱、精神病院、贫民院和孤儿院等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1922年,步济时倡议并亲自领导成立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开设应用社会学专业即社会工作专业,为中国培养最早的社会工作者。因此,有人称步济时为“中国社会工作之父”。

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社会工作正式成为一门专业最早是在燕京大学,1925 年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改称社会学与社会服务学系,开设“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会行政”、“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等课程,培养了我国第一代社会工作者,我国的专业社会工作教育正式开始。在燕京大学社会工作教育起步后,沪江大学、复旦大学、之江大学、金陵大学、金陵女子学院、齐鲁大学、福建协和大学、清华大学、辅仁大学等高校也相继开办了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课程。

但是,与社会学理论的教学相比,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明显落后。据许仕廉1927年对国内60所各类性质大学开设社会学课程的调查,所有这些大学共开设社会学课程308门,其中社会调查、社会立法与社会服务行政课程只有38门。言心哲也曾指出过这一问题:“以往对于社会事业与社会行政人才的训练,则未尝注意,以往国内各大学之社会学系中虽偶有关于社会事业课程的开设,而科目甚少,期望甚短,又因师资与教材缺乏,成效亦未显著。”1940年国民政府社会部成立后,这一状况才开始转变,一方面社会部委托各大学加以培养并给与经费支持,另一方面招收社会工作人员及抽调行政人员予以短期训练。但直到1947年初,全国各大学或独立学院设立社会学系的有19校,设立历史社会学系的有2校,设立社会事业行政系的1校即社会教育学院。

1944年秋,国民政府教育部召开大学课程修订会议,在社会学系课程中增设社会行政组(即社会行政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从而使得社会工作专业课程设置有了法定依据。当时规定的社会行政专业的选修课程包括:职业指导与介绍、社会组训、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合作事业、儿童福利、精神病社会工作、医药社会工作、妇女工作、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区工作、工矿检查、边疆民族问题 、边疆语言、边疆行政、边疆教育、边疆社会工作等,而且还必须在以下5门课程中任选两门:中国社会问题、社会立法、社会政策、社会运动、社会事业史。外加社会行政实习,因为社会工作是一门讲究实践性的学科,实习的内容必不可少。                    

社会工作的实务类型与推广

 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实务类型主要包括城市社区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儿童福利社会工作、军人社会工作、边疆社会工作,等等。

城市社区社会工作是民国时期开展的最早的社会工作实务类型。1917年,沪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美国人葛学溥(Daniel H.KulpⅡ)在产业工人聚集的上海杨树浦地区设立了一个社区服务中心,英文名字为“The Yangtzepoo  Social Center”,直译为“杨树浦社区中心”,葛学溥给它起了一个很优雅的中文名字—“沪东公社”,此后一直伴随杨树浦的居民走过了30多年的风风雨雨。沪东公社提供服务的主要内容依然没有离开教育,其起步也从对周围工厂的工人开设补习班开始的,后来扩展到该地区的大多数居民,服务内容也扩展到民众图书馆、民众食堂、民众茶园、施诊所等多个领域。40年代中期在成都、南京发展起来的“友邻社”,也是城市社区社会工作的典型,但是城市社区社会工作的覆盖面积是很狭小的。此外,成立于1925年的北平市卫生局第一卫生事务所也可归入城市社区社会工作的范围。

医务社会工作以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最具代表性。该部成立于1921年,其主要职责是沟通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并且把沟通的范围追踪延伸至病人生活相关的社区之中。在最鼎盛的20世纪30年代该部总共有30多名社工,他们可以享受穿白大褂、在医生食堂用饭、用午茶、有病可住头等病房等等跟医生一样优厚的待遇。该部还将组织形式和医务社会工作模式推广到南京、济南、上海等地多家医院,成为1950年代以前中国和亚太地区医务社会工作的开拓者。

农村社会工作是民国时期最为波澜壮阔的社会工作实务类型,其中以晏阳初的平民教育运动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影响最大,因已有多种历史著作介绍相应情况,这里就不做赘述了。其他值得提及的农村社会工作典型是1928年燕京大学的清河实验,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因为参加实验的人员均是受过社会学专业训练的燕大师生。清河实验以社会调查开端,实验区隶属于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工作人员由社会学系委派,工作计划与当地人协商确定。期限为7年,经费每年约需七八千元,前4年由燕大社会学系负担,之后逐渐增加自筹比例,7年后全由本地筹办。它留下了其他实验区所不能比肩的详细的观察记录和实验报告,为我们今天进行历史比较研究储备了可供采信的一手资料。

企业社会工作在民国时期只是试验性质的,前期是少数的零星的个别试验,如上海基督教青年会1926年开始兴办的劳工新村、无锡申新三厂1933年开始办理的劳工自治区等等。后期以国民政府社会部社会福利司和劳工局的工矿检查为主导,将劳工福利设施的计划推行与指导监督、劳工生活的改良及保障、劳工教育、工厂矿场安全或卫生设备之指导及检查、劳工失业及伤害之救济抚恤等项内容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虽然做得还很不够,却也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至于儿童福利社会工作、军人社会工作和边疆社会工作,限于篇幅,本文就不做介绍了。

社会工作官方刊物的创办

社会工作这一专业名称是从何时被普遍接受的,目前还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李剑华说:“中国最初把‘Social Work’译为社会工作,社会事业的译名系从日本来的,至于社会事业名称被使用的年代,只好留待后日去考证了。”他把自己的著作命名为“社会事业”,后来的基础性著作或教科书多沿用“社会事业”这一名称。言心哲也说:“社会事业,有译为社会工作者,有称为社会服务者,有称为社会福利、公共福利、社会行政、社会事业行政或社会服务行政者,名称虽异,而目的实同,即皆为人民谋福利是也。此类名词,在欧美各国虽亦不甚划一,但沿用社会事业者较多。本书之所以采用社会事业一词,亦在以其应用较为普遍,且能包括各种社会服务事业故也。”当时也有人以“社会工作”做书名的,但不如“社会事业”来得普遍,直到《社会工作通讯月刊》出版以后,“社会工作”的专业名称才逐渐固定下来。

《社会工作通讯月刊》是1944年1月15日在重庆正式创刊的,由国民政府社会部部长古正纲题名。该刊“以阐扬本党社会政策,诠释社政法令,研究社工方法,检讨社工绩效,报道社工消息,汇集社工资料,并为社工人员解释疑难辅导进修为主旨”,分专论、社工报告、社工法规、参考资料、社工消息和图书述评等栏目。这是近代中国最早以“社会工作”命名的刊物,意味着社会工作在中国有了自己的标志,社会工作在中国得到了合法化的地位。1948年5月,《社会工作通讯月刊》并入《社会建设》月刊,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纵观民国时期社会工作的发展进程,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社会工作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扎根并逐渐发展壮大,是与中国偏重于社会救助制度安排的历史文化传统相契合的。从1912年社会工作在中国的萌芽,到1951年该专业被取消,社会工作的发展密切关注了中国的民族心理和文化传统,这一经验值得我们深入总结,以利于推进今天的社会工作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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