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彩虹社会工作事务中心招聘启事 欢迎加入

2014-01-22 15:15   广州社区服务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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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彩虹社会工作事务中心于2011年1月,在广州大学服务经济社会工作处的大力支持下,经广州市民政局注册批准,由广州大学师生共同创办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广州彩虹社会工作事务中心于2011年1月,在广州大学服务经济社会工作处的大力支持下,经广州市民政局注册批准,由广州大学师生共同创办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心将招聘员工。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线社工

专业社会工作人员

活动助理

二、工作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合法身份证明、身体健康;

2. 具有社工理念,认同社工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4. 具体学历要求:

(1)一线社工: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或持有国家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

(2)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大专以上毕业生、社会学、应用心理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四、工资待遇

1.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编委办签发的《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穗民〔2010〕229号】〔1〕的标准;

一线社工:3700元/月

专业社会工作人员:3400元/月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一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政策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需缴纳社保、公积金费用个人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3.机构具备健全的人才管理体制,定期组织培训及团建活动,关注个人持续教育,晋升空间大;

4. 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

5. 其他福利:机构为员工组织丰富的文体及节日庆典活动,定期进行培训;员工福利含高温补贴等。

五、工作地点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小迳村文运坊七巷1-1号荔联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六、纳贤方式

请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个人简历并连同相关学历证明(学位证、毕业证、社工资格证)及身份证的扫描文件(应届毕业生仅需提供相关奖状及身份证的扫描文件)投到: gzchshgzswzx@163.com (邮件名称请命名为:姓名 应聘职位 可到岗日期),合适者将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面试通知。

办公电话:020-28217692

联系人: 蓝小姐

广州彩虹社会工作事务中心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注:本招聘启事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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