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最新实习生招募公告

2014-03-13 16:04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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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为给广大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的优秀大学生青年提供一个既可以奉献爱心、又可以实践锻炼的机会和平台,特面向全国开放5个实习生岗位。海西社工欢迎您的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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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民证字第350500070008号)是在福建省民政厅和泉州市民政局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成立的我省首家民办支持性社会组织和泉州市首家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2012〕49号)要求,福建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5个地区和9个单位开展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其中,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作为福建省唯一的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被福建省民政厅确定为2013——2014年首批省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机构试点单位。

我中心自2010年成立以来,重点在企业外来工子女支持与关怀服务、社会闲散青少年帮教服务、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对台社会工作交流合作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进行了大胆尝试并积累了宝贵经验,并先后培育孵化了晋江市致和社工事务所、厦门市湖里区致和社工事务所、泉州市鲤城区致和社工事务所、泉州市丰泽区致和社工事务所等多家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服务对象和各级社会媒体的积极关注和高度认可,并荣获首届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首批全国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单位、首批福建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优秀单位。

为给广大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的优秀大学生青年提供一个既可以奉献爱心、又可以实践锻炼的机会和平台,特面向全国开放5个实习生岗位。海西社工欢迎您的关注和参与!

一、报名条件:

1、社会工作、社会学、社区服务与管理、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在校生;

2、了解社会工作,愿意从事社会工作一线服务;

3、认同社会公益理念和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

4、身体健康;

5、掌握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及实务技巧;

6、实习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学校组织的团体实践或专业实习以商定时间为准);

7、在社会公益服务领域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8、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考虑;

9、闽南地区人士或懂闽南语者优先考虑;

10、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待遇收获:

1、每周双休及法定假日;

2、提供免费住宿;

3、开具实习证明;

4、组织统一专业培训,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5、安排富有经验的专业社工带领学习及实践;

6、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者,经过评选和考核后可获得1000元以上的优秀实习生奖励;

7、毕业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直接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免试用期。

三、应聘流程:

请符合以上条件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以WORD文档形式作为附件,WORD文件名称命名为:“姓名+高校+专业”,邮件标题为:“实习+海西社工+201403”,然后发送个人简历至haixishegong@126.com,并抄送至13488682111@qq.com,简历初审合格后我们将尽快通知现场面试。如直接来现场面试者请先预约,并带上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生证、荣誉证书等)及复印件。我们将择优录取,额满即止。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见谅。

面试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新华街197号晋江市致和社工事务所二层(附近公交站点:敏月公园,2、5、9、10、12、19、21、22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实习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田安北路288号泉州市青少年宫中策文化中心三楼(附近公交站点:青少年宫,17路 19路 23路 23路夜班27路 37路 41路 41路复线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

联系我们:余女士 0595—85638308  0595—82988308  0595—8299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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