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8月招聘简章

2014-08-29 09:25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0

深圳市宝安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社区服务中心社工、机构行政等职位,欢迎有诚之士前来应聘!

深圳市宝安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5月,是经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综合性、专业性社会工作服务和管理的民办非营利机构。中心由热心社会工作事业的宝安义工发起成立,中心坚持社工理念,发扬公益风尚,为社会和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社区或单位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

中心的目标:提供优质服务,培养优秀人才;实践社工理念,促进社区和谐。

中心的工作理念:平等、尊重、真诚、专业

(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的价值、尊严和权利,用真诚的心和专业的精神为服务对象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中心的口号:心有阳光,无惧风雨。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一)社区服务中心社工10名

1、制定所在服务领域的年度、季度、月度服务计划,并负责实施/检讨/总结及改进;

2、整合社区内外各种资源为中心/项目开展服务提供支持;

3、完成各服务领域的各项工作指标(包括:个案、小组、社区、咨询、辅导、转介、教育、宣传、协助等);

4、完成主任/主管分配的有关中心管理和中心发展的工作;

5、协助社区和居委会进行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相关工作;

6、协助机构的相关行政和专业工作;

(二)机构行政1名

1、负责机构日常行政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事务联络、员工培训、会议开展、外出参观、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绩效考核等事宜;

2、专业不限,有相关经历优先考虑。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通过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报考本年度助理社工师考试。

(二)理念要求:

1、愿意从事社工事业,认同社工服务理念,具有对工作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备团队精神:认同“阳光”机构文化、发展义工的理念,具有团队意识,待人处事采取积极正面的方法;

3、具有敬业精神:热爱学习、积极创新,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用人单位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能主动为中心和机构发展出谋划策;

3、优先考虑:有项目工作经验者、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应聘流程

1、发送简历到电子邮箱sssyyy301@126.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与宝源路交汇处中央大道B座11楼B

(地铁站:西乡站C出口,公交站台:圣淘沙站、富通城站)

2、机构招聘团队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面试电邮或电话回复

3、面试通过后即可上岗。

4、联系电话:0755-29169306/李小姐

四、薪资待遇

1、工资待遇:员工薪酬按照深圳社工行业规定标准执行,机构提供的初级督导、中心主任、一线社工薪酬在深圳社工机构中具有竞争力,实习生给予生活补贴和住宿补贴。

2、社会保险:机构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3、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以自然年度计算;

4、其他福利:机构为社工组织丰富的文体及节日庆典活动,年终考核优秀者发放年终奖金。

5、个人成长:社区岗位和项目工作锻炼社工综合能力,期待您通过本职位成为一个优秀的本土社工。

6、晋升机会:机构社工按照一线社工-督导助理-见习督导的晋升模式发展以外,并愿意从社工中选拔优秀人才参与机构管理。

欢迎有诚之士前来应聘!

此招聘通知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