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穗社会工作事务所社工人才招聘启事

粤穗社工 2014-12-09 09:22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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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穗社会工作事务所是全国首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全国社会工作服务单位,有全国优秀社工人物1名,现招聘部长、社工和干事若干名。

广州粤穗社会工作事务所于2008年10月正式获准成立,是由广州市区高校从事社会工作和社会学专业教学、理论研究及社会工作实务的教授、博士和实际工作者自愿组成的民办非企业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服务宗旨:立足广州,面向社会,面向有需要帮助的人。进行社会工作的宣传与推动,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建设研究,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加强社会工作经验的总结与学术交流,承接政府和相关部门购买的社会服务,协助管理部门开展社会工作的绩效评估。

广州粤穗社会工作事务所是全国首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全国社会工作服务单位,有全国优秀社工人物1名,有中级社工师7名,初级社工师30多名。广州粤穗社会工作事务所主持承担国家科研项目5项,其中重点1项;出版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专著10多部;获得省市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6篇。广州粤穗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分别获得荔湾区和海珠区评估第一名的优良成绩。

现因社会工作事业发展需要,招聘社会工作人才若干名。 

一、部长招聘

(一)工作内容

1、主管并负责部门活动的策划和计划。

2、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工作。

3、协调部门的工作并定期向项目主任汇报工作。 

(二)任职资格

1、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认同社会工作“助人自助”价值观,热爱社会工作;

3、具有两年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经验或持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者优先;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懂粤语尤佳。

二、社工招聘

(一)工作内容

1、为所服务领域对象拓展所需资源,推动专业服务顺利开展;

2、独立运用社工专业方法与技巧,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3、实践机构服务宗旨和使命。

(二)应聘条件

1、愿意投身社会工作事业,具良好书写及语言表达能力;

2、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如心理学、法学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具良好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3、具有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且能独立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4、具有一年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经验或持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者优先;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懂粤语尤佳。

三、干事招聘
    (一)工作内容

1、愿意投身社会工作事业,具良好书写及语言表达能力。

2、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活动组织、档案文书、团队支援、协助社工完成探访、小组活动和社区活动等服务。

3、实践机构服务宗旨和使命。

(二)应聘条件

1.拥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2.具备独立工作能力、良好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3.有义工经历及组织各类活动经验者优先。

四、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荔湾区流花公园附近、海珠区江南中路附近。

五、薪酬待遇与保障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

2、基本工资不低于广州市行业指导价薪酬标准,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5险1金,在此基础上增加绩效工资;

3、员工福利含外出专业培训、年度健康检查、年度旅游、各类津贴、带薪年假、高温补贴、节假日补贴、工龄工资等;

4、一经录用,提供必要的专业培训和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由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高校社工系教授与香港资深社工机构主任提供专业的、常态化的督导与培训。

详情可以登陆广州粤穗社会工作事务所官方网站:http://www.gzyssw.org.cn/index.asp

有意者请于将个人简历与联系方式发给:gzyssw2014@126.com。我们将有专人查阅,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以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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