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启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2014-12-24 10:09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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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启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即将于思明区鹭江街道开展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因应服务发展需要,诚邀有志之士加入。

厦门市思明区启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筹建于2014年7月,是在中山大学社会工作系罗观翠教授的带领下,由一群热心福建省社会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创立,由广州市海珠区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www.qichuang.org)提供督导顾问及技术支持。

本中心以诚信及公义为核心价值,植根本地文化,致力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及携手社会各界,回应社区发展需要。中心即将于思明区鹭江街道开展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因应服务发展需要,诚邀有志之士加入。

现招聘以下职位共计2名:

服务地区:厦门鹭江街        

服务领域: 家庭综合服务(残疾人服务、义工发展)      

岗位: 一线社工        

人数:2

一、应聘基本要求:

1.愿意投身社会服务事业,认同中心价值使命,乐于与社会不同群体沟通接触及提供服务;

2.具良好书写及语言表达能力(懂闽南语更佳);

3.具团队沟通合作、创新精神及公关协调联络能力,

4.能独立完成工作,执行力强、有责任感,工作认真、勤恳, 能吃苦耐劳;

4.具有开放的心态,善于学习和思考。

二、岗位: 一线社工

(一)应聘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社区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社会服务相关行业或其他行业工作经验者、有优秀义工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4.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或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主要工作内容:

1.为服务对象拓展所需资源,推动服务顺利开展;

2.在督导的支持下,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3.处理相关的日常财务及行政工作、统计服务数据,整理相关报表及文书;

4.实践中心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三、薪酬待遇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2.被录用人员均需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签订见习协议书,取得毕业证后,签订劳动合同);

3.薪酬:参照厦门相关标准,面议。薪酬由基本工资及各类津贴构成;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

4.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5险1金,员工福利另含带薪年假、外出培训及内部培训、年度体检、节假日补贴、年资工资等。

四、上岗时间2014年12、1月;主要工作地点:厦门市鹭江街道

五、投递方式及截止时间

1. 请于2015年1月20日上午9:00前将简历邮件至中心招聘邮箱:xm@qichuang.org(在邮件标题处和简历标题标注“投递日期+地区-职位-姓名”,例“20140630厦门-公关宣传专员-姓名”,个人简历请务必以附件形式提交);

2. 简历通过初审者将于一周内收到中心人资部电话与邮件回复,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时请带齐个人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3. 联系电话:范小姐:0592-220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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