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发展的意见》(榕委办〔2012〕111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 号),以及《中共台江区委办公室、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委社区办<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办法(试行)>的通知》(台委办发〔2013〕50号)的精神,我区现组织面向社会人员及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非领导岗位招聘对象是面向社会人员及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本次我区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总人数为59 人,其中面向社会招聘人数为45人,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招聘人数为14人。本次聘用人员由区里统筹分配到各街道。
二、招聘对象条件
社区工作服务站招聘对象条件分为三类,其条件分别为:
(一) 面向社会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台江区户籍或具有福州市户籍且在台江区有固定住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须由公安部门或社区居委会证明);(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领取毕业证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
(二)面向社区“两委”成员(含社区整合前的“两委” 成员)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选举或任命且现在职,年满18 周岁,且女47周岁以下,男52周岁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多生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面向社区服务协管员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女42周岁以下,男47周岁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多生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42周岁以下(1974年4 月20日以后出生);47周岁以下(196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52周岁以下(196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三、聘期待遇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区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在福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面向社会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必须在社区服务满2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转正后的80%。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详见《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相关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规定。同时,按照《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台委办发[2015]6号)的规定,对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
面向社会新聘用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岗位,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报批和公示、聘用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不含双休日)
面向社区“两委”、社区服务协管员招聘报考人数和招聘职数比例达到2:1时开考;面向社会的招聘报考人数和招聘职数比例达到3:1时开考。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面向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协管员的,到本人所在街道民政科报名;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直接到区民政局报名,地点: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大院B楼一层大厅,联系电话:83284849。
3、报名材料:
报名者均须携带报名表2份(见附件1,报考者可自行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1寸免冠证件彩照4张(4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其中2张照片自行粘贴报名表上,另外2张备用)。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退还报考人员,其他材料予以留底备案。
(1)面向社会招聘的,报名者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2)面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的,报名者的党组织成员任命或居委会成员当选资格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确认。
(3)面向社区服务协管员招聘的,报名者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市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派遣公司证明等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面向社会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由民政局社区建设科进行现场审核,区公务员局协助。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资格审查由报考街道进行现场审核。
5、准考证领取(2016年5月10日-5月12日):社会报考人员统一到区民政局领取,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报考人员到所报考街道领取。
(二)笔试:
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全部为客观化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答。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可于2016年5月17日后登陆台江区政府网站(网址为www.taijiang.gov.cn,下同)查询。
(三)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1、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全部进入面试(违反笔试考场纪律人员除外)。
2、面向社会招聘人员,根据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意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可相应减少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面试名单于2016年5月17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时间:
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一天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迟到十五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六)聘用和公示(2016年5月25日-5月31日)
拟招聘人员由台江区人民政府根据招聘职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直接确定为录用人选,并报市社区办备案。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可优先聘用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若总成绩、社工资格都相同,可优先聘用面试成绩位前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且社工资格等级及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户籍在台江区且常住在台江区的人员优先聘用。若所有条件仍都相同,由区政府研究决定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83284849(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解释权属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台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参考书目.doc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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