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区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307名,其中社区服务站专职社工170名、社区居委会临时工作人员117名、社会领域党务工作者11名、“枢纽型”社会组织专职社工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二)热爱社工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具有大兴区城镇户口。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职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大兴信息网、大兴社会建设网和大兴区民政信息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4日上午9:30至5月6日下午16:30期间登录北京大兴信息网、大兴社会建设网和大兴区民政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考申请24小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遇周六日时间顺延至周一进行查询)。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登陆北京大兴信息网、大兴社会建设网和大兴区民政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公告,点击链接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2:1。
1.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选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大兴信息网、大兴社会建设网和大兴区民政信息网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岗位分配,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01、02、03岗位被录用工作人员到岗一个月内,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京兴办文〔2010〕1号)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北京市大兴区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此项由大兴区社会办负责解释。
04岗位公示期满后,被录用的人员由区民政局牵头各街道(地区)办事处负责派往各社区居委会工作,到岗一个月内,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京办发〔2008〕20号)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京兴办文〔2010〕1号)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北京市大兴区社区居委会临时工作人员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自2018年7月1日起,经第十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当选成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京兴办文〔2010〕1号)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北京市大兴区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未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社区居委会临时工作人员资格自动终止。此项由大兴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大兴信息网、大兴社会建设网和大兴区民政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大兴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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