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完善中心戒毒社区建设,经报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禁毒专职社工40名,主要从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帮扶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性别不限,年龄:25周岁至50周岁(女性45岁以下),具有潜江籍常住户口,高中以上学历。
(二)热爱禁毒社会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并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等相关软件进行日常的计算机操作。
(四)具有两年以上社会工作或社区服务工作经验,或具有中心戒毒社区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录用,其年龄也可适当放宽。
(五)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行为学等)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心理咨询师(助理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优先考虑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受过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且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条查或审计的;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录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招录。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面试三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以禁毒法、戒毒条例、禁毒常识、公文写作等内容为主。
计算机应用测试以中文输入、文档编辑、电子表格制作和应用等内容为主。
面试以沟通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一般常识等内容为主。
此次招聘面向全市各乡镇及园林城区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人员。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市禁毒办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人头经费3万元/年(含保险)。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28日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
(三)地点:潜江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5号窗口(潜江市红梅西路55号)
报名方式: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文凭(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例如社工师、心理咨询师等)、一寸近期报名照1张等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0728-6432040
0728-6237447
联系人:皮海勇肖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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