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启示

2016-11-30 14:46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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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儿童青少年服务、长者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为核心,为本土居民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职位,有意者请把个人简历及相关资历证明材料、个人照片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631706896@qq.com

佛山市高明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2013年12月由高明区民政局批准注册,由本地资深中级社工师发起成立的高明本土社工机构,以儿童青少年服务、长者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为核心,为本土居民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

招聘职位:

一、 服务总监(薪酬RMB4500-5500)1名

岗位职责:

1、统筹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2、做好与政府相关单位及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为项目良好运作争取有利环境;

3、寻找资源做好项目点人员培训、督导工作,促进项目点同工成长;

4、做好对内对外的沟通桥梁作用,为项目点同工及机构的有效沟通提供协助;

5、为项目点同工提供专业及情感上的支持;

6、做好和其他相关机构的沟通工作,做好机构对外宣传,维护机构良好形象。

二、社工(持证3300-4500,视工作经验和能力)2名

岗位职责:

1、根据需求开展个案、小组及组织策划活动;

2、外出探访服务对象、做项目调研等;

3、独立完成小型服务项目;

4、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中级社工师或助理社工师证。

3、认同社会工作“助人自助”价值观,热爱社会工作;

4、具有团队合作及创新精神,执行力强;

5、熟悉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写作能力;

6、有耐心,能应付繁琐工作。 

三、社工助理必备条件(2500-3300,视工作经验和能力 2名符合4条或以上)

岗位职责 :

1、带领团队挖掘、分析社区服务需求;

2、发挥资源链接功能,推动团队发展。

任职资格 :

1、年龄在35-45岁,性格热情开朗,为人宽厚善良,国语流利;

2、个人历史清白,无违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热爱该行业,有1年以上社工或公益行业团队管理及服务经验;

4、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及事业心,抗压能力强。

应聘通用要求:

1、热爱社会工作行业,有敬业及奉献精神,认同社会工作的理念及价值;

2、做事认真负责、善于沟通与表达,有积极的上进心与较强的学习能力;

3、有系统思维能力,能快速融入不同环境不同人群,并能独立开展并完成工作;

4、诚实守信,在以往的工作经历中没有不良纪录,并自愿加入海珠社会组织诚信联盟;

5、有自己的信仰,具备优秀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较强的工作抗压能力;

6、Office办公软件运用熟练,尤其是PPT汇报材料制作与Excel数据整理;

四、社工实习生(1000-1500元,视经验和能力,社工专业或相关专业优先) 2名 

工作职责: 

1、协助社工完成小型活动的策划、开展; 

2、协助一线社工开展服务项目和活动; 

3、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认同社会工作“助人自助”价值观,热爱社会工作; 

2、熟悉使用办公软件,有良好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 

3、勤奋好学,有耐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应付繁琐工作; 

4、中文专业、有行政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1、法定假日休息,月休8天;

2、五险一金,任职特殊岗位的员工额外购买商业保险;

3、带薪年假、外出培训、各类津贴、节假日补贴;

4、宽广的发展平台,良好的晋升渠道;

应聘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631706896@qq.com(邮件的主题以您的名字以及应聘职位,如“张三应聘社工”),合则约见。

(本网站所提供的招聘信息及机构资质,均为招聘机构提供。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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