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广州市百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

2017-07-12 10:07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0

广州市百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启事,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机构电子邮箱306067057@qq.com

一、机构简介

广州市百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在广州市民政局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社工机构,于2010年借广东省建设 “幸福社区”和广州市在各街(镇)试点设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服务推动社会工作发展背景,依托广州社区学院(全国首家社区学院)教学研究和培养社工专业人才的实践优势,由企业家联合社会工作专家发起成立。机构主要从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承接政府、企业、公益性机构社会工作相关的公益项目。目前在广州市南沙区、海珠区以及东莞承接的家综项目及专项已达七个,机构以“助人自助,服务百民” 为理念,扎根社区,以人为本,为有需要的单位、社区、家庭或个人提供专业化社工咨询、辅导和社工派遣服务以及积极开展社工课题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在社区研究、社区服务、资源连接、公共问题介入、社区培育、社区倡导等方面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团队介绍

江南中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由广州市百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服务。承载着江南中社区居民的厚望,社工团队秉承着"立足社区、以人为本、关怀互助、构建和谐"的服务理念,大力发展面向社区家庭、长者、青少年、残疾人士、义工等群体的多元化、专业性服务,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长者、家庭、青少年、残障、义工一线社工若干

(一)岗位职责:

(二)任职要求:

(三)薪酬标准:

四、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本领域专业服务的统筹规划、设计、运营和管理工作,配合领域完成服务指标及任务;

2、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小组、社区活等社工实务服务;

3、完成中心交待的各项任务。

五、任职要求

1、社会工作专业或持有“社工员证”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以上;

2、热爱社区服务行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具有一定的社区服务项目策划及动手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会听说粤语者优先;具有服务项目策划、活动策划经验者优先。

六、薪酬待遇3300元/月-4000元/月。

七、其他待遇补充:

(一)参照广州市社工专业人员指导价标准执行,具体面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按规定领取80%工资。

(二)其它:

1、购买五险一金;

2、节假日可享受适当的补贴;

3、绩效奖金;

4、交通、通讯补贴、高温补贴;

5、午餐补贴;

6、接受社工专业教授实务督导;

7、享有到香港等地社工机构参观学习机会;

8、职位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大。

八、工作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青凤大街四号之一童叟生活馆

电话:020-84407407   020-84414729, 联系人:谭社工

九、职位申请方式(附上简历回复时间)

1、符合应聘条件的社工朋友,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机构电子邮箱306067057@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格式:"姓名+应聘职位")。非诚勿扰!各种应聘资料,机构将保密管理。

2、投递简历截止时间:长期有效

3、应聘者应对所提交的资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应聘者参加进行面试时,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作审核。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