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2012年4月,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9部委联合发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与发展目标,结合广东省进一步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求,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启动2017年省联合会督导人才培养计划,以促进广东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社会工作本土督导人才。
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强化学员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
2.强化学员的专业素质;
3.培养学员的社工专业督导方法和技巧,提升督导能力;
4.培养学员的项目与团队管理能力。
二、培训内容
根据督导实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提升与个人能力培养并重的原则,设置培训内容如下:
1.理论课程
学员集中上课。课程内容涉及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社工督导的基础知识和技巧等。
2.实训课程
学员分组赴实训机构实训。实训内容包括社工基本实务能力训练与社工督导能力提升训练,本土督导全程带领学员。
3.督导实习
学员于自己隶属的机构实习。学员以“实习督导”身份参与自己隶属机构的督导工作,香港督导继续跟进。
三、师资力量
1.理论课程:邀请内地高校教授(有督导实务经验)、台湾及香港资深督导。
2.实训课程及督导实习:本土督导全程带领,香港督导持续跟进。
四、培训时间
2017年9月底至2018年6月。培训周期10个月,总学时276小时。(总学时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
五、培训地点
1.理论课程:佛山市南海区
2.实训课程:广州、东莞、深圳等地具备资质的社工机构
3.督导实习:学员隶属机构
六、结业证书
培训期内,学员需经过日常出勤、课程研习、理论考试(入学考试与结业考试)、督导评分和评审评分五部分的考核,各部分考核均合格的学员方可获联合会与第三方专业机构联合颁发的“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社工督导人才培训结业证书”。
七、招生人数
本期招收学员25人以内。
八、报名条件
报名者需热爱社会,认同社会工作理念及价值,有志于推动和发展广东省社会工作事业。报名人员所在机构需是省一级、省内各地市、各区(镇)街道登记的社工机构;或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等社会服务的相关单位或部门,且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条件:
1.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从事社会工作实务3年或以上(不含毕业实习时间),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非社会工作专业的需符合以上条件,同时,相应增加2年(即是具有5年)的社工实务工作经验。
2.经本人申请及专家团队面试后录取。
九、培训经费
培训费为人民币19000元/人(大写:壹万玖仟圆整)。
注:培训期间,学员的住宿费、餐费自理由联合会提供补贴,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十、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2017年9月22日(17:30)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料提交联合会。
1.电子档资料
(1)报名表格一份(可编辑word文档)
(2)本人身份证一份(扫描或拍照的PDF、图片格式)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各一份(扫描或拍照的PDF、图片格式)
(4)本人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各一份(扫描或拍照的PDF、图片格式)
(5)本人填写的2017年省联合会社工督导人才培养计划需求调研问卷一份(可编辑Word文档)
以上资料以压缩文件夹的形式发至报名邮箱gdsgpeixun@163.com,压缩文件夹以“姓名+单位”命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单位+社工督导培训报名材料”。
2.纸质版材料
(1)报名表格一份(需本人签名且单位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小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以上资料可现场交付或邮寄至联合会。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军工大厦6楼607室,联系人黎彦,联系电话020-83326793。
十二、重要提示
1.提交资料逾期或不全将影响报名资格。
2.符合基本条件的报名者经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获入学考试资格。
3.被正式录取的学员及其所在机构务必做好工作安排。培训期间,学员的出勤率合计超过80%方为结业。
4.如学员中途退学、学员考核不合格或缺勤率超过20%(含20%),学员不获得任何形式的学习证明,且不能取回培训费用。
5.大部分课程以粤语授课。
十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17:30)前
2.联系人:黎彦
3.联系电话:020-83326793
4.报名邮箱:gdsgpeixun@163.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军工大厦6楼607室
附件:
1.《2017年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社工督导人才培养计划学员报名表》
2.《2017年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社工督导人才培育计划需求调研问卷》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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