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关于招募云南省
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督导的通知
各高校、社工机构:
为推进云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36号),云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云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督导。
一、督导目标
保障民政服务对象权益,保证专业服务品质,促进督导对象成长,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项目化和专业化。
二、督导对象
全省129个县(市、区)民政局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和1410个乡镇(街道)社工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三、督导内容
主要包括行政性督导、教育性督导和支持性督导。
(一)行政性督导
指导督导对象明确工作职责,增强社会工作认同,积极面对社工站管理中的挑战,链接基层服务资源,达成社工站服务使命。
(二)教育性督导
提高督导对象的工作胜任力,及时发现服务知识和技巧的不足,增强专业反思和实务能力,确保有效服务。
(三)支持性督导
通过提供压力疏导和情感支持,激发督导对象工作热情,营造安全和信任的工作氛围,提高督导对象的工作成就感、自我价值感和专业归属感。
四、督导形式
督导形式为团体督导、个别督导,方式包括线上督导和线下督导。
五、督导频次
(一)社工站团体督导
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团体督导。
1.线下督导
每个县(市、区)每半年团体督导不少于1次,每次团体督导时间不少于8小时。
2.线上督导
每个县(市、区)每2个月团体督导不少于1次,每次团体督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
(二)社工站个别督导
对部分社工站进行线下个别督导,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三)示范社工站个别督导
开展16个州(市)乡镇(街道)示范社工站建设专业督导。
1.线下督导
每个示范社工站每年线下督导不少于2次,每次督导时间不少于8小时。
2.线上督导
每个示范社工站每年线上督导不少于4次,每次督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六、督导职责
(一)按照督导工作要求,完成所负责区域社工督导工作;
(二)参加云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组织的云南乡镇(街道)社工站督导培训、会议等;
(三)参与本土社工督导体系建设,协助培育当地社工督导人才。
七、督导福利待遇
(一)督导劳务补贴;
(二)督导聘书;
(三)督导培训。
八、报名要求
(一)督导需具备以下资质: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要求持中级社工证及以上,具有5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
(二)必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提交加盖公章的工作单位意见。
(三)担任督导期间签订督导协议,不得自行离任。
九、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募将进行报名资料审核,请您于2021年6月1日24:00前,扫取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我们将通过电话/邮件与您联系。
(扫取上方二维码,即可进行督导报名)
十、联系方式
如您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廖浩岑
电话:18687009672
邮箱:yunnansheg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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