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网上私下送收养不受法律保护

2013-11-15 18:17   城市商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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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小孩的准父母排长队,作为正规途径的社会福利机构又苦于没有健康的小孩可被领养。于是,网络上的民间收养开始红火———

[原题]网上民间收养合法吗

民政部门:网上私下送收养不受法律保护

□商报记者 大秋

近日,微博上一则消息引发热议:广州一对17岁小情侣,背着家人同居并诞下女婴后,年轻的父母竟打算通过网上卖掉,甚至还称:“网上能卖7万块”。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想领养小孩的夫妇不少,但其中不少人并不打算到正规的社会福利院去,因为那里大多是患有脑瘫、精神障碍的孩子。他们往往剑走偏锋,在网络上选择民间收养。这里,商报记者也要提醒这些夫妇,千万不要再动这样的念头,因为民政部门明确表了态说,网络上私下送收养不受法律保护。

福利院排队2年没领到孩子

王维敏(化名)和妻子结婚7年,从结婚的第二年开始,就想要个孩子,但努力了2年都没有如愿,医生检查的结果是男方患有无精症。3年前,他们来到市区的福利机构希望领养一个孩子,但工作人员说,暂时没有健康的孩子可以领养,让他们耐心等待。“这一等又是2年,我们都等不及了。”王维敏说,在朋友的指点下,他们打开了民间收养网,而里面就有他们想要的孩子。据称,他们已经和联系人谈妥,准备领养一个女婴。

随后,记者与市社会福利院取得联系,该院的一位科长说,近年来,去市社会福利院咨询领养孩子的市民确实很多,但真正收养的几乎没有,因为院里的孩子大部分是重度的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一般家庭无法领养。

网站收养送养红红火火

但在网站“收养吧”上,却是另一种情形。许多帖子称:“实在不得已,希望好心人能收养我的宝宝,营养费4.5万”;“出生三天的健康女宝宝,诚心寻找条件优越家庭收养”。

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记者与一位19岁的未婚妈妈取得联系。她说,她怀孕后,男友不想承担责任就抛弃了她,现在肚里的孩子已经5个月了。在她看来,她并不在乎什么方式送养孩子,现在一心只想送掉。对于网上标注的一万元生产费和营养费,她说,她会让收养家庭到医院直接抱走孩子,并承诺今后不与孩子相见。

而后,记者又在网络上搜到多个以发布送养、收养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民间网站或论坛。记者拨打了其中一名发布“送养男婴”信息的网友电话。这名身在深圳的女子表示,孩子刚出生,因无力抚养想送人。发布信息5天来,她已接到不少电话,有人更是直接向她“开价”,希望买孩子。“我不要钱,只希望宝宝有个好归宿,碰到此类电话,就怕是人贩子。”但她也说不清楚,如何辨别人贩子。“我只能对每个打来的电话都仔细询问,不确信对方是好人,不会把孩子送给他。”

网站私下送收养不受法律保护

那么,网站上的民间收养是否合法?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我国并未就送养和收养双方通过何种方式获取信息进而达成收养意愿作出规定,但居民作为监护人或生身父母送养儿童,必须前往各区县收养登记中心办理资格审查与送养登记。居民如希望收养儿童,也必须向各区县收养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等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行收养并严格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规定,收养行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才合法有效。同时,该名工作人员还表示,通过网站私下送收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收养证明的孩子,今后是入不了户口,也会对他今后的学习、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这种民间收养不管是以明码标价还是以营养费等其他名义进行金钱教育,就是买卖儿童,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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