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社工

2014-01-23 17:01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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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社工是医务社会工作者的简称,他们在医院和医疗卫生机构中为患者提供心理关怀、社会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者。

定义

医务社工是医务社会工作者的简称,他们在医院和医疗卫生机构中为患者提供心理关怀、社会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与医师和护士不同,他们为患者提供的是“非医学诊断和非临床治疗”。 

简介

“他们是医师的助手,护士的伙伴,患者与家属的朋友,家庭的保护人,社区的组织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合作者”,长期致力于医务社工研究的刘继同教授对医务社工重要性的定位成为著名论断。

医务社工的存在改变了之前医院单纯的治疗“身体疾病”的模式,让患者在医院能够得到身心各方面的照顾。医务社工的工作比较繁杂,包括每天下病房走访新住院的患者,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种疑问,协调患者遇到的服务问题,帮助有困难的病人就诊,还要协助处理情绪不稳或自杀病人、路倒病人或无名氏、无家属病人,以及受虐儿童或受暴妇女、经济困难的病人或对医疗有抱怨的病人,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回访,定期到社区进行健康宣教,日常对志愿者的管理等等。

医务社工是现代卫生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专业技术人员。医院是否设立医院社会服务部或社会工作部等机构,已成为衡量、检验、评价医疗服务质量与现代化程度不可缺少的重要指标之一。

现状

资料显示,台湾地区医务社会工作人员与医院规模、医院层级成正比,医院评价标准规定社会工作人员与床位比需达到1/100,并根据医院收治病人性质不同而有提高,如儿童医院、肿瘤医院、精神病医院和老人院。为了保证社会工作效果,医务社工大都经过良好的专业训练,88%以上的社会工作人员学历在大学本科以上。

在香港,从1982年10月开始,政府医院的医务社会工作被纳入社会福利署的管理范围,1993年年底由社会福利署派驻医院的社会工作者有近300名。他们的专业化程度都比较高。

目前国内开展医务社工服务的医院并不算多,据粗略统计,全国大概有20家医院设立了社会工作处(部、办公室),相继开展了医务社工的实践工作。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医务社工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一些医院已经日益认识到医务社工的重要作用,纷纷自发成立独立的医务社工服务部,如北京协和医院、北京人民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山东省省立医院等。以山东省省立医院为例,2008年4月山东省省立医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医务社会工作办公室,设专职人员10名,其中医生1人、护士8人、社会工作者1人。

案例

周俊玲是来自深圳慈善公益网医务社工督导,她讲述的案例堪称对医务社工作用的全方位诠释。2009年,在深圳工作的28岁女孩柳眉(化名)突然查出患上了白血病,突降厄运使柳眉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医院的医务社工在柳眉入院后一直陪在她身边,帮她做入院适应;柳眉是单亲家庭,家庭条件也并不好,白血病需要高昂的治疗费用,柳眉之前所在的公司也并不情愿长期供养一个病人,医务社工又开始帮助柳眉处理与公司的合同关系,帮助柳眉四处寻找救助款;更不幸的是,柳眉和母亲的关系日益恶化,柳眉又接连经历了自杀、母亲出走等一系列事件,医务社工在关键时刻进行了危机介入,安抚丧失生存信心的柳眉,为柳眉联络媒体、调动尽可能多的义工资源、和医院沟通为柳眉启动绿色通道;在柳眉的生命只剩一个月的时候,医务社工为柳眉进行“哀伤辅导”,帮助她平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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