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大石坝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关于招聘专职社工有关事项的公告
大石坝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社工专业督导(业务主管)1名,公益营销主管1名,一线社工10-24名。
二、招聘要求
社工督导要求:在专业社工机构从事专职社工6年以上,持有社工师资格证,有专业督导成果,有专业社工督导评审机构认定的督导助理以上资质者优先,社工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组织协调、文字处理能力强,接受现场考评。
营销主管要求:熟悉和精通网站管理,懂公益营销策划,沟通协调能力出众,能独立组织开展公益活动营销,能筹集社工项目经费,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
一线社工要求:社工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字组织能力较强,能独立开展专业社工服务,持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证,有社工实务操作经历、有社工实务指导老师者优先,接受文案测试和现场考评。
三、基本待遇
督导待遇:督导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间享受社工中心其他一线社工一切待遇。聘任期间收入组成:基本工资+项目督导+社工培训+外勤补贴。月收入范围:5000-12000元(税前)。
营销主管待遇:参照督导待遇+营销业绩提成。
社工待遇:一线社工分为有实务操作经历和无实务操作经历。
1、有实务操作经历:按照民政部规范的社会组织合同格式签订合同,购买相关保险。实行三个月考察期,考察期间,至少独立或联合完成一个社工项目完整流程,内容需涵盖专业社工三大方法,经考察合格,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考察期工资待遇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参照重庆市社区干部中社区书记、主任标准执行),签订正式合同工资标准以重庆市人社局公布的相关专业人员工资标准平均水平(以季度为参照),上浮20%作为基数,工资晋升标准按照社工中心相关规定执行。月收入范围:3000-5000元。收入组成:基本工资+外勤补贴+评优考核+加班费等。
2、无实务操作经历:实行见习社工一年,见习期间,按照民政部规范的社会组织合同格式签订见习合同,购买相关保险。见习期间,独立完成规范的个案工作30件以上,独立组织小组工作两个以上,独立完成社区工作3次以上。见习期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干部中社区书记、主任标准执行,见习期月收入范围:3000-4000元。收入组成:基本工资+外勤补贴+加班费。见习期满,经中心组织的考核组考核合格,继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待遇同有实务操作经历待遇相同。
注:本招聘启事不设时间限制。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3983659158 QQ:547228632
您也可以登录大石坝社工中心网站在线交流。
网址:www.xqwsg.org(调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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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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