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工(2名)
要求:
1. 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及表达能力,具有项目策划经验者优先;
3.认同并热爱社工行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社工使命感和社工服务理念;
4.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优秀的语言沟通能力、独立开展工作能力、分析判断能力;
5.年龄在20—35周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6.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办公设备等;
7.已通过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水平考试者(社工证或考试成绩单)优先考虑。
工资:面议(提供住宿,有食补)
工作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408室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602966210@qq.com
联系电话:13163527712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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