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区社区事务工作站招录社会工作者公告

2014-08-15 09:4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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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无锡市区社区事务工作站招录社会工作者18名。

  2014年无锡市区社区事务工作站招录社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市市区社区事务工作站将招录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者。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市区社区事务工作站招录社会工作者18名。招录岗位计划如下:

南长区:12名;北塘区6名。

二、录用对象

报考对象必须具有无锡市区户籍(不含江阴、宜兴),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有志从事社区工作,热爱社区建设事业,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持有国家(省)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证书,包含:全国、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持有各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的《计算机操作员》中级以上证书或《办公软件》中级以上证书;持有省计算机中级以上证书;具有计算机中级职称;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持有国家、省计算机初级以上证书,应用能力达到国家、省二级水平,或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除外。

三、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录用人员待遇

被录用到社区事务工作站就业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期满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其岗位管理及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关于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机构岗位职能和人员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326号)和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无锡市社区事务工作站社会工作者管理规定(试行)》(锡人社发[2011]105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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