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学校社工等职位

2014-09-01 10:23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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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专业人士。各位应聘的朋友请将简历发送到邮箱,经初审合格通知面试,并择优录取。

惠州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现招聘学校社工,社区社工,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惠州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5月,是惠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社工服务首批试点机构之一,机构本着青少年是未来的希望,打造一流青少年、学校社工服务品牌的宗旨,开展学校、青少年、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是非营利性、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民间社会服务组织。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专业人士。

学校社工(三名,工作地点:惠州市各学校)

职位要求:

1、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有一定青少年、学校社会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具备社会工作者国家专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有一定项目开发和执行经验者的优先考虑

5、认同社工理念,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7、熟练运用办公软件:Excel,Word,PowerPoint;

社区社工(工作地点:惠州市区、各县区)

岗位职责:

1、负责社区中心项目的执行与完成项目指标;

2、及时提交工作报告与记录;

3、与各项目合作单位沟通及联络。

基本要求:

1、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社区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

2、认同社工理念,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4、年龄在22-40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的优先考虑;

5、熟练运用办公软件:Excel,Word,PowerPoint;

6、具备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国家专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薪酬待遇与保障:

薪酬待遇按照惠州市有关文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1、本科学历、持助理社工师证3700元+绩效;员工考取中级证后加200元,研究生学历加200元。以上薪资可累加。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有工作经验或表现优异者试用期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流程:

各位应聘的朋友请将简历发送到邮箱2339656423@qq.com ,并将邮件的主题改为您的名字以及应聘职位,如“张三应聘社工”,以便我们更快回应,谢谢您的尊重与合作!简历将在中心人力资源库建档保存,经初审合格通知面试,并择优录取。注: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获奖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752-2108308  徐小姐       18933585847   杨先生

电子信箱:2339656423@qq.com  

咨询QQ:2339656423

中心地址:惠州市惠沙堤一路12号华乐大厦2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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