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待遇
1.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编委办签发的《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穗民〔2010〕229号】〔1〕的标准;员工福利含各类节假日津贴、高温津贴、工龄津贴、项目奖金、培训津贴、年终奖、免费体检、商业保险等。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应届生见习期满合格的直接转正;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政策为员工购买“六险一金”(个人需缴纳社保、公积金费用个人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3.薪酬待遇、带薪年假随服务年限递增。
4.由香港社会福利署等具有10年以上实务经验的主任级别社工担任项目督导;在工作期间,机构提供到国内及境外培训机会。
5.机构具有较完善的奖励、晋升及各项福利制度,关注员工的个人成长和福祉。
纳贤方式
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者,请于 2014年10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请注明目前居住地)连同相关学历证明(学位证、毕业证、社工资格证)及身份证的扫描文件投到:beidouxingscau@163.com(邮件及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可到岗日期,否则不予回复)。经初审合适者,将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面试通知。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并将于收到两个月内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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