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广州市民政局首家注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于2008年6月正式成立,由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社会工作系刘静林教授等人创办,属非营利公益性民间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校产学研结合教学改革中产生的新生事物,得到广东工业大学和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等各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扶持。本机构主要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定位于综合服务提供者,服务领域涵盖青少年服务、长者服务、家庭服务、残障人士服务、外来工服务、社区戒毒(康复)、艾滋病关怀、妇女服务、义工队伍建设等。机构2012年获得全国“先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荣誉,2013年获得“民政部首批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单位”、“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总干事刘静林教授被评为“2010年度十大中国社工人物”,所承接的海龙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获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二等奖。
大同VMV:
愿景:大爱无疆,社会大同
使命:正心明德,睦亲睦邻,共生共融
价值观:人、文、情、正、美
因机构业务发展需要,现诚邀各界朋友加入本团队,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永宁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永宁路民政大楼(教办旧址)首层)
(一)副主任1名
1.具有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相关背景专业(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本科以上学历;
2.持有社工师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社区工作经验;
3.理论实务功底扎实,有良好的文书写作能力;
4.具有管理、统筹协调与运作中心事务能力;
5.协助中心主任处理中心各项事务,主管中心服务开展及质量管理。
二、永和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永和开发区摇田河大街77号日晶公寓2楼)
(一)副主任1名
1.具有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相关背景专业(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本科以上学历;
2.持有社工师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社区工作经验;
3.理论实务功底扎实,有良好的文书写作能力;
4.具有管理、统筹协调与运作中心事务能力;
5.协助中心主任处理中心各项事务,主管中心服务开展及质量管理。
(二)助理主任1名
1.要求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社会工作相关背景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理论实务功底扎实,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
3.协助中心主任处理各项事务,主管督导培训工作,制定协调督导培训方案,直接对中心主任负责;
4.需协助主任进行个案委派、服务的宣传推广、接待工作;
5.具备较强的宣传、组织、策划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一线社工1名
1.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已考取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证书者优先;
2.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成长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
4.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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