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洞泾镇社区工作者及社工招聘

2016-05-11 12:56   松江人才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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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洞泾镇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名,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工2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洞泾镇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名,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工2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统一考试、统一面试,经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经录用后,5名社区工作者与上海洞泾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合同,归属于洞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名社工与上海洞泾劳动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别派遣至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和综合党委。相关招聘工作委托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报考社区工作者需具有洞泾镇户籍,报考社工者需具有松江区户籍。报考者均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以社保缴费为准)。

2、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至1998年6月1日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1998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

4、具备相关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简章)

三、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本次招录工作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预报名请点击‍‍网上预报名‍‍,并在指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以现场确认为准)。

1、现场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3日(周五)9:00-11:00,13:00-16:00;

2016年5月14日(周六)9:00-11:00。

2、报名地点: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5107室),电话:67848655、67848683、67848679。

3、报名资料:①《招聘报名表》(附件1),②户口簿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④学历证书复印件、⑤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的,请自行到学信网上注册后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岗位所需能力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⑦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交符合要求的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查询记录单,⑧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

4、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本人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以上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准考证下载时间:以公告信息为准,请考生于2016年5月18日(周三)-20日(周五)登陆“松江人才网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即可。

四、招录程序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验》,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5天后可在松江人才网公告栏查询成绩。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将根据岗位组别报考情况和考生笔试成绩分布,在对所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后,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比例,去掉排在所有考生成绩排序末尾的20%左右人员进行确定。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5月21日(周六),具体以松江人才网公告信息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综合素质。面试会测试应试者的拟任岗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丧失入围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在笔试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登陆松江人才网公告栏中查找“洞泾镇招聘社区工作者和社工笔试成绩公告”,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要按照该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以上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4:6的比例进行加总,满分100分,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确定入围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镇党政班子会研究确定政审体检名单,经综合评定,拟定录用人员名单。

4、考察和公示

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入围人员在松江人才网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由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同一职位系列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聘用方式和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社区工作者按照本区规定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予以相应报酬,社工参照社区工作者薪酬执行,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合同期满后将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将予以续聘;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续聘,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六、联系方式

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67848655、67848683

松江区洞泾镇党群办:67670235、57673898;

监督电话:6767023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洞泾镇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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