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起,由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担任小阳(化名)的监护人。”7月22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的案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今年先后施行后,广州首例由法院判决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案件,由黄埔区的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组织召集街道、残联、妇联、法院、检察院、黄埔区困境儿童成长关爱服务项目的普爱社工等多方联动跟进,共同促成。
区民政局洪局与普爱社工一同慰问散居孤儿小阳
一年前的七月,天气和现在一样高温闷热。去年7月3日那天,黄埔区困境儿童成长关爱服务项目的普爱社工走过狭窄的巷道,来到服务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孤儿小阳(化名)家中开展入户探访。
远赴揭西为小阳变更监护权
年仅10岁的小阳是一名散居孤儿,被认定为智力三级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更未能像同龄人那样走进课堂,接受教育。2011年8月,小阳被吴某、李某夫妇收养并落户黄埔区。养父母于2012年、2014年先后病逝,亲生父母不详。成为孤儿的小阳与76岁高龄的陈奶奶相依为命。
养父母双亡后,陈奶奶成为了小阳的监护人。近年来,陈奶奶因年事已高,经济收入低且文化程度不高,抚养小阳开始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小阳的外祖父母为广东揭阳市揭西县的务农人员,同样是高龄且体弱多病的老人,无固定经济来源,同样不具备抚养小阳的能力。
“我的身体越来越差了,而且小阳在我身边也学不了文化,如果能申请到福利院去,对他是最好的……”在灯光昏暗、家具陈设老旧的闷热房间里,小阳的监护人、年迈体弱的陈奶奶拉着普爱社工的手说道。
看着这双长满老茧的手和小阳天真无邪的笑容,普爱社工将陈奶奶的迫切诉求牢记心中。回到办公室后,普爱社工立即向黄埔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反馈相关情况,希望能够协助陈奶奶成功申请转移监护权,为小阳提供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
普爱社工入户探访小阳奶奶
接到社工的反馈后,黄埔区民政局、黄埔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高度重视,召集街道、残联、妇联、法院、检察院、普爱社工等多部门组成了特殊个案跟进小组,小组成员多次走访黄埔区人民法院,协调变更监护权事宜。
由于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经法官评估,陈奶奶和外祖父母均不适宜承担对小华的监护职责。而在变更陈奶奶的监护权之前,尚需要先落实小阳的外祖父母自愿放弃对小阳监护权事宜。
普爱社工入户给小阳送防疫物资
小阳变更监护权签署
在与小阳的外祖父母的沟通过程中,由于他们表达时只会使用揭西当地的方言,懂得该方言的普爱社工便充当起“翻译”,为其与广州的工作人员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顺利约访小阳的外祖父母,并陪同黄埔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街道儿童督导员等一起前往揭西,实地落实小阳的外祖父母自愿放弃对小阳的监护权一事。
协调变更监护权期间,普爱社工在黄埔区民政局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指导下,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以定期电访和探访等方式,持续关注小阳的相关情况,动态评估其生活保障和监护情况,并积极链接资源协助其缓解困境。当天气转变时,普爱社工会及时做好摸查工作,提醒陈奶奶和小阳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当疫情卷土重来时,普爱社工便第一时间为小阳配送防护口罩等爱心物资,让他的生活多一份保障;每逢佳节来临时,普爱社工则会跟随黄埔区民政局、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一起入户送关爱。“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也谢谢社工……”陈奶奶感激地向到访的区民政局领导道谢。
区未保中心与普爱社工一同远赴揭西为散居孤儿小阳变更监护权
在黄埔区民政局、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多部门工作人员和普爱社工的共同努力下,小阳的监护权成功变更,后续可安排申请入住福利院。“高兴,放心了,又有点舍不得……”当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自7月23日起由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担任小阳的监护人后,陈奶奶暗暗擦拭泪水,哽咽道:“希望他在里面可以多学知识。”对于陈奶奶的悲伤情绪,普爱社工及时进行了安抚。在安排小阳入住福利院之前,普爱社工将及时跟进处理好小阳与奶奶的分离情绪,并提前为小阳提供入住福利院的适应服务,让小阳能够在良好的生活、教育环境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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