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未成年人看到未来
1999年4月,依托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佟丽华个人出资创建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成为我国第一家面向全国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的社会公益法律组织。
帮助遍体鳞伤的小男孩追究父母刑事责任并变更监护人;帮助差点就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争取缓刑;帮助多名断臂童工获得赔偿,并劝说他们重返学校读书以获得一技之长……14年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挽救了无数青少年,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树立了对法治及社会的信心。
回忆当年办过的案子,佟丽华说有一种“味道”至今难忘:“那种味道到现在我都没法形容,比大热天里臭肉的味道还难闻!”
2003年8月的一天,当佟丽华推开病房的房门时,差点儿被一阵恶臭顶了出去。捂着鼻子,他看到一个浑身上下高度腐烂,到处流着脓水,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孩子。
这名16岁的孩子,在北京一家私企打工时被11万伏的高压电击伤,全身80%的面积二、三度烧伤,老板在支付了前期医药费后销声匿迹。由于拖欠近3万元医药费,医院拒绝手术,并停止了一切治疗措施。孩子的家人找到了佟丽华,他当即赶到医院,并决定为孩子提供法律援助。
“当时院方明确表示,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但孩子的家人必须先偿还拖欠医院的费用并交纳手术费。”为了挽救这个危在旦夕的生命,佟丽华提出折中方案,拖欠的医疗费由律师负责向男孩的雇主索赔,“医院立即手术,手术费用由我们中心担保,如果将来不能通过诉讼索回这笔费用,我们代为赔偿。”
医院负责人被感动了。两天后,孩子手术成功,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在佟丽华的努力下,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通过连续4年的艰难诉讼,帮助孩子索回医疗费和伤残补偿费用等29万多元。
“后来我在一次做电视节目时见到了这个孩子,我都没认出他来,面部整容相当成功。”佟丽华面带轻松地告诉记者,“孩子的命运从此改变了,有了未来、有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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