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募捐捐赠法律知识二十问(3)

林文漪、陆璇 2014-05-16 10:21   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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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答问的内容设计主要考虑了社会组织在开展捐赠募捐活动时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包括接受及提供捐赠的主体、捐赠物的类型与管理、捐赠信息公开、募捐的主体资质、募捐的方式、募捐信息公开以及募捐的形式等,并从法律、实践角度讨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社工中国网特地转载于此,供业内人士参考,同时感谢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深圳义联劳动保障发展中心的供稿支持。

募捐的主体资质

10.问:我们是一家广州的非公募社会组织,我们想向民政局申请公募资质,想了解对该等申请法律有哪些要求?

答:广州市实行的是募捐许可制度。

按照《广州市募捐条例》的规定,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这三类有公募权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无须申请募捐许可,只须向市民政部门备案。

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以外的为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或者赈灾目的而设立的公益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经申请取得募捐许可后,可以在许可的范围和期限内开展募捐活动。[16]

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开展募捐活动的,应当向广州市民政部门申请募捐许可。

申请募捐许可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募捐申请书;

(二)组织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该条例第七条第(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五)募捐方案。[17]

而上述第四项中提到的该条例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如下:

(二)符合组织章程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规定;

(三)具有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领取资格;

(四)有符合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募捐方案;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财务制度;

(六)有健全、规范的决策、执行和信息公开制度;(七)有开展募捐的人员和场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8]。

11. 问:我们是一家上海的非公募社会组织,我们想向民政局申请公募资质,想了解对该等申请法律有哪些要求?

答:上海市实行的是募捐备案制度。

按照《上海市募捐条例》,依法可以开展募捐活动的下列组织(即拥有公募权的募捐组织)是:

(一)红十字会;

(二)公募基金会;

(三)经依法登记,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通过资助或者志愿服务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社会团体。[19]

上述募捐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募捐活动开始十个工作日前,向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中,跨区、县开展募捐活动的,向市民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20]

在上述募捐组织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无权申请公募资质。按照《上海市募捐条例》的规定,募捐组织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基于公益目的,需要开展募捐活动的,应当与募捐组织协商,经募捐组织同意,由募捐组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21]

12.问:我们是一家北京的非公募社会组织,我们想向民政局申请公募资质,想了解对该等申请法律有哪些要求?

答:对此,北京市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但依据北京市民政局于2013年1月5日发布的《北京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草案送审稿)》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公募基金会以外的其他慈善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慈善活动确需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财产的,应当与公募基金会联合开展募捐活动,并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共同确定募捐方案、募集财产的分配使用计划等内容。”

其立法思路与《上海市募捐条例》相类似,即没有公募资质的其他慈善组织无权申请公募资质,只能与公募基金会进行“联合募捐”。

13.    问:我们是一家深圳的非公募社会组织,我们想向民政局申请公募资质,想了解对该等申请法律有哪些要求?

答:对此,深圳市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但依据深圳市民政局于2014年3月26日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送审稿)》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无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依照本条例办理募捐备案瘦削之后,可以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此外,该条例草案第三十条规定,“无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在募捐活动开始十个工作日前向慈善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瘦削,提交募捐方案,法人资格证书、资产托管协议。备案资料齐全的,慈善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即时予以备案并颁发募捐标志。”

这是迄今为止最为开放的一种立法思路,募捐主体已扩展到所有的慈善类社会组织。

14. 问:我们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我们想借助微博平台开展公益小额捐,会有何法律风险?

答:不具备募捐资质的社会组织不得进行面向社会开展公开募集财产的劝募行为。

民办非企业单位原则上不能进行公开劝募行为。[22]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希望进行募捐活动,有两个解决方案,第一是寻求有公募资质的社会组织(例如公募基金会)合作,开展联合募捐或在公募基金会之下设立专项基金。第二是将劝募的范围缩小至特定人群,例如某一单位内部职员的范围。

微博平台并不具有公募资质。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微博平台合作,开展公开劝募的行为是违法的。

15.问:我们是不具有公募资质的社会团体,我们能够在小范围内进行募捐吗?

答:各地的公益立法都普遍认可[23],在法定募捐资格以外,为帮助特定对象在本单位或者本社区等特定范围内开展的互助性募捐活动,不需要经过行政许可。

若需要进行面向社会的公开劝募,建议可以与有公募资质的公募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合作,开展联合募捐或设立专项基金。

16.问:我们是广州的一家社会团体,我们希望就一个项目发起募捐,我们是申请募捐许可好,还是找有公募资质的社会组织合作好?

答:的确,广州是全国首个实行募捐许可制度的城市。对于希望进行公开劝募活动的社会组织,在广州多了一个选项,即向民政部门申请募捐许可。

然而,有必要提醒社会组织注意的是,申请公募许可的成本未必是一般社会组织能承担的。例如《广州市募捐条例》对定期审计[24]和募捐时限[25]的要求,对于资金和人力储备不充足的社会组织来说,可能造成人力紧缺和行政管理成本升高等问题。另外,由于新获得公募许可的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及宣传能力可能不如大型的公募基金会,所以,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公众对民间组织单独发起的募捐不信任,导致募捐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而与公募基金会合作的好处是,可以借助大型公募基金会人力资源充沛和公信力较高的优势实现募捐目标。

因此,我们建议社会组织在作出选择前,仔细考虑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成本等问题,以作出对自身更有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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